女子错失高薪工作起诉学校被驳回:超行政诉讼期限

原标题:女子称学信网显示结业致错失月薪4万工作,起诉湖南师大一审被驳

据此前本报报道,上海卢女士反映,自己本科毕业时湖南师范大学给她颁发了毕业证和学位证,但是学信网却显示为结业,导致卢女士在换工作时没能通过公司学历审核,错失了月薪4万多的工作机会。

卢女士表示,学校以她当时普通话成绩不合格为由拒绝改回毕业状态,“但我2002年毕业时我们专业根本没有这个要求。”今年6月,卢女士将湖南师范大学诉至法庭要求学校将其学信网改为毕业。

10月6日,记者从卢女士处获悉,校方拒绝庭前调解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认定,卢女士结业时间为2002年,超过了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依法驳回卢女士的起诉。

目前卢女士将继续上诉至长沙中级人民法院。

女子错失高薪工作起诉学校被驳回

卢女士提供的法院行政裁定书

卢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因此没有工作失业在家,她将继续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卢女士向记者提供的行政裁定书显示,被告湖南师范大学称,卢女士系湖南师大外国语学院1999级英语(应用英语)专业的学生,学制4年,毕业时间为2003年6月。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1999]1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凡品学兼优提前修满学分的学生,若需提前毕业,一般应在三年一期提出申请……”本案卢女士不符合湖南师大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

故在卢女士2002年自行离校时,学校未授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属于结业的形式。

至于卢女士本人自诉所持有的湖南师大毕业证、学位证,经查并非学校依程序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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