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到性侵酒店被判赔 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发生在某酒店的性侵未成年人案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害支持起诉。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女孩遭到性侵酒店被判赔 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未经询问酒店放任男子带未成年人入住

2022年1月31日下午,成年男子沈某及其朋友方某朋在明知小玲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将其带至红安县某酒店。方某朋独自在酒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后,沈某与小玲进入房间,沈某、方某朋轮流对小玲实施性侵。

2022年8月15日,红安县检察院以沈某、方某朋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沈某、方某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11年9个月。

案发后,小玲辍学在家,不愿与他人沟通交流,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

“涉案酒店没有依法履行住宿登记、入住询问及强制报告等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被害未成年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办案检察官、红安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王宏丽认为,应当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在征求小玲及其监护人意见,并确认他们有维权意愿后,红安县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被性侵女孩向涉案酒店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酒店违反法定登记义务存在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沈某、方某朋二人的犯罪行为共同造成小玲损害结果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红安县检察院:超七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宾馆等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所致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然而,红安县检察院系统梳理近3年来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超七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酒店、宾馆等住宿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不如实登记身份信息所致。

2022年12月,红安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涉案酒店进行停业整顿,并予以行政处罚。

随后,红安县公安机关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重点对宾馆、酒店行业接纳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查验,先后对3家宾馆作出行政处罚。

医院、旅馆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等具有“强制报告”义务。

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未成年人被侵害是社会之痛

相信随着强制报告制度的深入推进落实

会有越来越多“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

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原标题:《女童遭性侵,酒店未强制报告!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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